柬埔寨 | 发布仅一个月 柬埔寨个体户税务注册法令作废


柬埔寨政府宣布废除要求个体户或非正规企业进行税务注册的部长令。


根据副总理兼财经部长翁本莫尼洛于22日签发的新部长令,政府决定废除于6月19日签发的第360号部长令。


新部长令没有提供第360号部长令作废的原因。


根据国家税务局于7月16日对外公布的第360号部长令,规定于2023年至2028年注册的微、小和中型企业将可享有税务激励,包括豁免承担注册前拖欠的税务、罚款和利息,以及豁免缴纳专利税、注册费和利润税等,优待期限2至6年。


它指出,可享有税务激励的企业,必须来自四个优先领域,即零售、批发和维修;住宿和餐饮;手工业;农业和农业协会。


在2023年至2028年注册的微型企业,将免付税务注册费、信息更新费和税务注册证书印刷费。


在2023年至2028年注册的小型企业,其注册前因未履行纳税合规义务而被追算的欠税、利息和罚款,将可“一笔钩销”;可免付税务注册费、信息更新费和税务注册证书印刷费;免付专利税(Patent Tax),优待期限为注册当年、2024年和2025年;免纳利润税、最低税和预缴利润税(为期两年)。


而在2024年至2025年注册的中型企业,其注册前因未履行纳税合规义务而被追算的欠税、利息和罚款也将可“一笔钩销”;可免付专利税为(Patent Tax),优待期限为注册当年、2024年和2025年;免纳利润税、最低税和预缴利润税(为期两年)。


上述已作废的部长令称,是为了配合政府鼓励非正式经济“正规化”政策,向自愿注册的个体户或非正规企业提供税务奖励。


值得一提的是,被作废的部长令在柬埔寨税务征管机制中设定了微型纳税户等级,规定年收入不超过2.5亿柬币(约6万2500美元),或资产不超过2亿柬币(约5万美元),或员工人数不超过4人的经济单位,也必须进行税务注册和被归类为微型纳税户。


柬埔寨政府是于去年杪颁布《国家非正式经济发展策略(2023年至2028年)》,目的是要提高非正式经济生产力和社会保障,并鼓励和加速把它们纳入正式经济。该策略主要措施包括简化注册程序和减轻依法合规度,以鼓励“个体户”注册。


根据2022年经济普查,全国共有75万个经济单位,其中逾九成属于“个体户”,聘用员工人数不超过10人。


有鉴于此,要求“个体户”进行税务注册的影响层面非常广泛,并深受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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