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 | 新加坡30亿元洗钱案 柬籍被告判监15月 2131万元资产被充公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23日报道,30亿元洗钱案被告陈清远认罪后被判入狱15个月,约2131万元资产在下判后被充公。他是本案第七名被治罪的被告,也是刑期最长的被告之一。
柬埔寨籍被告陈清远(34岁)共面对10项控状,包括违反贪污、贩毒、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的控状和伪造文件意图欺骗等的罪名。他星期四(5月23日)在国家法院承认其中三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警方从陈清远和其女友王秋娇(译音)名下起获的资产总值逾2300万元,包括现金、房产、汽车和奢侈品等。其中约九成资产在下判后被充公。
案情显示,陈清远在2019年9月把10万美元(约13万5057新元)汇入王秋娇的渣打银行户头。2021年7月,被告也安排印度尼西亚的汇款代理汇款304万2556元到上述户头。
当银行要求陈清远证明这些资金的来源时,陈清远与王秋娇串谋在2021年12月22日前后,向银行提交伪造收入证明。证明书上指王秋娇在2010年4月29日至2012年4月30日期间,受聘于一家中国公司Sunshine Coast,总薪资为80万人民币(约15万2286新元),实际上王秋娇从未在这家公司工作。
调查显示,陈清远在2021年3月通过微信,支付200人民币(约38新元)指示账号名为“银行流水电话”(译音)的一个人伪造上述证明书。
另一方面,陈清远持有总值约61万4750元的多个国家货币,并在2022年3月16日以100万8000元左右购买一辆路虎揽胜(Range Rover)汽车。
称资金是个人收入 但不能提供证据
调查揭露,陈清远涉及海外非法线上赌博活动,并把赃款转移到新加坡。虽然陈清远称这些资金源自他的收入、他人偿还的贷款、经营合法生意或出售游戏相关物品所得,但他却无法进一步提供细节或证据。
因此,控方有合理理由怀疑上述资产全额间接来自非法线上赌博赃款。
控方指出,陈清远面对的洗钱控状涉及约806万零954元,比其中五名已被治罪的被告多约600万元,且这笔钱全来自非法线上赌博赃款,控方因此建议法官判他坐牢15至17个月。
来自德尊律师事务所的刘家利律师代陈清远求情时说,陈清远尽早认罪节省公共资源,显示他有悔意。陈清远自2019年与家人定居新加坡后,在本地积极参与慈善和社区服务活动,作出贡献。
律师也以被判坐牢13个月又六周的王水明为例,指王水明面对的控状、被起获的资产和取回的资产都比陈清远多,但控方要求予以陈清远的刑罚却是本案到目前为止最高的。律师认为,陈清远的情况不足以判处最高刑罚,恳请法官判他坐牢不超过14个月。
本案目前共有七名被告被判刑。苏文强(32岁)和王宝森(32岁)早前被判坐牢13个月,两人已在本地服刑完毕,在5月6日遣返柬埔寨,并禁止入境;苏宝林(42岁)和苏海金(41岁)被判监14个月,张瑞金(45岁)则被判坐牢15个月。
王水明(43岁)也在5月14日被判入狱13个月又六周。林宝英(44岁)星期二(21日)被加控七项罪名,她在庭上表示有意认罪。案件在星期四进行审前会议后,刑事案件入禀和管理系统(ICMS)更新资料显示林宝英的案件展至5月30日让她认罪。
王德海(35岁)的案件则展期至6月13日让他认罪。另一名被告苏剑锋(36岁)是目前唯一尚未表态的被告,他的案件仍在审前会议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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