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 | 新加坡30亿洗钱案两被告刑满 被遣返柬埔寨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报道,30亿元洗钱案两名被告在新加坡服刑完后,星期一(5月6日)已被驱逐出境,并被禁止入境新加坡。
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星期一晚上答复《联合早报》询问时证实,苏文强(32岁)和王宝森(32岁)已于星期一被遣返柬埔寨,并被禁止入境新加坡。
据《联合早报》此前报道,苏文强和王宝森都是中国人,但拥有柬埔寨、塞浦路斯等国的国籍和护照。
这起在去年8月爆出的洗钱案,涉及款项30亿元,被捕的10人被控后都不得保释,另两人则被通缉,警方还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对两人发出红色通缉令。
在10名被告中,苏文强最先认罪,并于4月2日被判入狱13个月,成了本案首名被治罪的被告。他一共面对八项抵触贪污、贩毒、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一项持有伪造文件,以及两项抵触外来人力法令的控状。
从苏文强起获的资产总值约600万元,其中包括60万1706元现金、124万7000日元(约1万1133新元)、价值50万2431元马赛地轿车,以及奢侈品和名酒等。这些资产在案件下判后全被充公。
王宝森则是在4月16日认罪后,被判坐牢13个月。他面对八项包括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法案(没收利益)法令、使用伪造文件、向公务员提供假资料,以及抵触雇佣外来人力法令的控状。
从王宝森起获的资产总值约809万4144元,其中包括约11万2871元现金、银行户头内的326万6884元,价值约443万零400元的一处房产和汽车等资产。这些资产也在案件下判后被充公。
苏文强和王宝森目前是刑期最短被告
苏文强和王宝森是到目前为止刑期最短的两名被告。他们的刑期从去年8月15日被逮捕当天算起,直至下判时已被还押近八个月。两人相信在狱中表现良好,刑期因此缩短三分之一,星期一刑满出狱后直接被驱逐出境。
除了两人之外,另外三名被告苏海金(41岁)和苏宝林(42岁)被判监14个月,张瑞金(45岁)则被判监15个月。
另一名被告王水明(43岁)的案件展期至5月14日让他认罪,其余四人的案件仍在审前会议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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