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博集团诈骗案件,三名被告无罪释放


澳门东博集团假冒贵宾厅进行诈骗的案件,三名被控诈骗罪的疑犯,被初级法院判为无罪,案件中23名存款后无法取钱的人士,需要自行以民事途径追讨存款。


关于东博的案件,澳门司法警察早于2022年3月30日拘捕该公司的两名男子,分别姓陈与林。怀疑他们与另一名姓史的内地男子合谋,利用「东博」公司,假冒贵宾厅骗取客户存款,并且私自挪用客户的存款。案件牵涉存款户超过200人,金额高达2.87亿元。


其后检察院分别控告这三名男子诈骗罪和信任之滥用罪。而案中三名被告中,史姓男子被指是「东博」的老闆,而姓陈的男子是公司的行政总监,林姓男子是副总裁。但史姓男子在过去一直在内地没有回到澳门。


而「东博」这间公司被称为是赌场中的「柜桶」。他们并非真正的博彩中介人,只是与持牌的博彩中介人合作,租借其地方经营贵宾厅业务,并接收客户存款。澳门博彩业界普遍用「柜桶」形容这类伪贵宾厅公司,比喻他们在赌场开设一个柜桶收取客户的存款。


根据《澳门日报》周三的报导,涉及「东博」的案件在初级法院判刑。案件由法官卢映霞审理,她在庭上认为,检察院控诉理由全部都不成立。


卢映霞指出,东博以「柜桶」形式经营业务在业界中普遍存在,而客户在存款后未能取回款项,是因为东博的经营出现问题,但过程并非属于诈骗。


据《澳门日报》报导,卢映霞在庭上指出,并未看到有足够证据显示姓史的男子作出了亏空供款的情况。史姓男子利用客户存款而进行的博彩行为,不足以构成诈骗罪行。


「客户未能取回存款是因为东博经营出现亏蚀,不能将经营不善和当时的大环境问题而产生的债务不履行,与诈骗混为一谈。」


法官卢映霞最终判三人诈骗罪及信任之滥用罪罪名不成立。不过卢映霞向被告提到,虽然被判无罪,但检察院亦有机会会上诉。


至于客户无法取回存款的问题,卢映霞表示,他们可以透过民事途径追讨赔偿。


东博在2019年10月开始营运,曾经银河与新濠天地开设「柜桶」,并且曾经在疫情初期于澳门进行大量的广告,曾一度成为澳门贵宾厅业界中的热话。但到了2021年9月29日该公司停运。停运后该公司的户口只剩下1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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