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内地男子在澳门输光贵利无钱还,用其名表“抵押”给高利贷后获放行。他其后不甘心,决定报警“同归于尽”。
司警接手调查,事隔四年,其中一名高利贷早前再入境时被捕,正追缉在逃同党的下落。
被捕男子姓刘,二十六岁,内地人;涉高利贷送交检察院处理。案中男事主内地人。
案发在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七日,男事主在路氹某赌场输光赌本,被数名高利贷搭讪,经游说同意借款五万元翻本,条件是先扣底三千元,赌百家乐每局胜开九点,需抽投注额五成作利息,同时需签借据,再扣起证件及一只名表。男事主其后由涉案的刘某等人陪赌,最终全军尽墨,男事主无钱还,经讨价还价,高利贷同意没收他的名表偿债。
讵料男事主获放行后不甘心,决定报警“同归于尽”。
司警接手调查,锁定目标,相隔四年,至本月十二日晚刘某经关闸入境时将其拘捕,其承认犯案。警方正追缉在逃同党的下落。